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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二期“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科学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6-11 点击:

    学校有关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实施的第二期“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科学研究专项课题”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级别和资助金额
        1、课题级别为教育部重点课题;
        2、资助金额为2-3元每项。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已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2选题范围:(1)根据《200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科学研究专项课题指南》列示的研究领域选题;(2)根据《课题指南》设计具体课题;(3)自选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
        3课题申报单位给予11.5的配套经费;
        4课题研究相关要求:(1)立项课题23年完成;(2)课题研究期间每年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须满足教育考试改革的需求,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3)研究成果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办公室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三、申报方式
        1请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课题选自指南列示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于617前交到科研处作形式审查;
        2、6月19日前将A3纸印制、中缝装订、合格的纸质《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活页论证表》一式8份、申报者所在单位提供的配套经费证明材料交到科研处, 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jgao@stu.edu.cn
           联系人:高 见   王丽菊
           联系电话:8290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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