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实施的第二期“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科学研究专项课题”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级别和资助金额
1、课题级别为教育部重点课题;
2、资助金额为2-3万元每项。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已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2、选题范围:(1)根据《200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科学研究专项课题指南》列示的研究领域选题;(2)根据《课题指南》设计具体课题;(3)自选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
3、课题申报单位给予1:1.5的配套经费;
4、课题研究相关要求:(1)立项课题2-3年完成;(2)课题研究期间每年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须满足教育考试改革的需求,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3)研究成果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办公室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三、申报方式
1、请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课题选自指南列示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于6月17日前交到科研处作形式审查;
2、于
6月19日前将
A3纸印制、中缝装订、合格的纸质《课题申请·评审书》
一式3份、《活页论证表》
一式8份、申报者所在单位提供的
配套经费证明材料交到科研处,
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jgao@stu.edu.cn。
联系人:高 见 王丽菊
联系电话:82902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