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单位:
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自筹经费不低于5万元(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
二、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2、以下三种情况不得申报:
(1)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
2、课题组成员参加项目数不超过2项。
3、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已申报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者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
五、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实行申报者网上申报的方式。
3、5月22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送到科研处,同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相同版本的电子文档。
联系人:高 见 王丽菊
联系电话:82902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