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分三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项目申请者请根据研究需要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经费预算。
二、申报资格及相关注意事项
1、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在具有一般项目申请者的专业职务基础上,还须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
2、青年项目申请者的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0年3月10日后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项目申请者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其他项目的申请。
4、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
5、未完成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完成者,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附于《评审书》中。
6、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科技计划其他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科技计划其他项目。
7、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的人士不得参与项目申报或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此前三年内曾经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中因弄虚作假被查实或获准立项后作撤项处理者,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报其他相关要求
1、申报者可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申报跨学科综合研究课题时须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或主要涉及的学科。
2、基础理论研究完成时间一般为二至三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可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根据所研究课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时间。
3、下列情况不予立项:
(1)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2)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4)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四、项目申报程序
1、申请人请如实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活页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不要超过4000字,用4号宋体字体填写,行间距20磅,不要超过4页),并于2月17日前交到科研处作形式审查。
联系人:高见 王丽菊
联系电话:82902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