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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2-13 点击:

    校有关单位:
    200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资助金额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项目有:(1)重点课题(2)一般课题、(3)青年基金课题;资助金额分别为:(1)15万元、(2)8万元、(3)6.4万元。
        2、教育部项目:(1)重点课题,资助金额2万;(2)规划课题;(3)青年专项课题,资助金额1万。 请课题申请者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经费预算。
    二、申报资格及注意事项
        1申报者须具有(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40(1970年3月31日之后出生)。国家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须具备主持过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
        3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4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等同级别教育科学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省部级在研项目的研究者申报(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
        5近三年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并经查实者,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1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招标课题的申报者根据《2009年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题目进行设计,不得自行命题。一般课题申报者参照指南标明的研究领域,细化出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自选课题研究(申报者要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指南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
        2招标课题和其他课题不交叉申报,申报者只能从中选一。
        3申报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1-3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应用性研究课题1年内完成。
        5、招标课题最终成果要求出版30万字左右的专著,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重要的影响。其他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等。
    四、项目申报程序
        1请招标课题和其他课题申报者分别如实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跨学科课题根据主要研究内容确定所属学科),于310前送到科研处作形式审查。
        2316前将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材料一式4份,《活页论证表》(重点招标课题不需要)纸质材料一式9份交到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jgao@stu.edu.cn
    联系人:高  见   王丽菊
    联系电话:8290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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