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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统计上报2008年度科研成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1-04 点击:

    学校各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对2008年度广东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安排,我校2008年度科技/社科统计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收集各种统计数据,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8年的科技/社科统计工作时间非常紧迫,要求各单位必须于2009年1月21日之前完成本单位的数据收集工作。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及各位老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2、本年度科技/社科统计收集的内容包括论文成果、著作成果和学术交流。

        3、今年首次启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可通过科研处主页进行下载或访问)进行数据收集。

        ① 请要上报成果的老师们通过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正和论文成果、著作成果的录入登记,并填写附件1《学术交流登记表》。完成后将成果相关的附件材料、《学术交流登记表》汇总到本单位。
        注:登陆系统前需进行帐号注册,注册完成后请留意个人邮箱,系统将自动发送帐号信息到个人邮箱。具体录入操作流程请见附件2。

        ② 请各科研秘书汇总成果相关的附件材料、《学术交流登记表》,并使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完成成果数据的审核及学术交流数据的登记录入。完成后将成果相关的附件材料汇总到科研处。

        4、本次统计的成果发表时间及学术交流时间为2008年1月—2008年12月,凡是以汕头大学为完成单位的论文、著作成果均可录入系统,成果必须有正式刊号或书号(ISSN,CN,ISBN),同一成果由第一完成人登记录入,并将所有完成人按作者排序全部录入,其他完成人不必重复录入(录入审核完成后,其他完成人也可查询到该成果)。

        5、所有成果均需提供纸质复印件或者电子文件。著作成果需提供封面、封底、版权页、内封页,(论文集需加添目录)复印件或者电子文件,论文成果需提供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复印件或者电子文件,如论文被转载,还需提供转载刊物复印件或者电子文件;如该成果的任务来源属于某基金项目的,需复印标注有基金项目或其编号的页面。请确保上交的复印件或者电子文件与录入系统的数据相符,以供审核。

        联系人:朱长盛
        电  话:82902813

        附件:附件1:学术交流登记表.xls
                  附件2: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简要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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