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增强创造、管理、运用、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根据《汕头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处拟资助学生申报专利、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凡本校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以汕头大学为第一申请人申报专利、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均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
二、 资助额度
1、学生申报专利、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由学校承担所有申报费用;
2、申报专利、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成功者,由我校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一定资助:
(1)、申报发明专利、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成功者,给予800元资助;
(2)、申报实用新型专利成功者,给予400元资助;
(3)、申报外观设计专利成功者,给予300元资助。
三、申报及资助程序
1、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学生课外科研立项项目后取得的科研成果或独立完成取得的科研成果,根据成果的新颖性等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报专利、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的申请(见附件1《专利(软件)申请表》;申请表可在科研处网站下载),经学院审核,并经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后,对可申报专利、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的科研成果,由科研处委托专利代理公司向国家专利部门等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2、申报发明专利、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成功后,由作者本人填写《申报专利等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后统一报科研处;
3、每年12月底科研处根据本年度学生申报专利、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的情况进行汇总,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以上资助标准给予资助。
联系人:科研处科研成果与开发科 李润钿 邓勇 电话:82903271
附件:
专利(软件)申请表.doc
申报专利等资助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