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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08-07-14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决定今年9月开始进行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从2008年开始,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和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合并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即原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专利技术实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审批程序 
      凡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国防专用项目需提供密级审定文件,其电子版推荐材料,只能以光盘的形式报送,不得通过网络传送。 
    所有推荐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请学院先出具意见报科研处,再由科研处统一报送学校学术委员会。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四、推荐截止时间 
      申报人请将申报材料送交科研处科研成果与开发科进行形式审查,形审合格后于2008年7月15日后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进行网络申报工作(账号和密码请咨询科研处科研成果与开发科),网络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10日。 纸质申报材料 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原件),请于2008年9月15日前报送科研处科研成果与开发科。 
      联 系 人:李润钿 
    联系电话:82903271

    附件:推荐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doc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doc
                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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