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工作,并为申报2008年各项科技奖励作好充分准备,学校拟于11月上旬开始聘请相关专家集中进行科技成果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包括理论研究成果、软科学成果和应用技术成果。
二、鉴定程序
(一)申请鉴定的渠道:属鉴定范围内的成果,由我校科研处科研成果与开发科汇总后根据任务来源和隶属关系,逐级提出申请。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申请,同一成果只能鉴定一次,不得多头申请。
(二)申请鉴定的程序:符合鉴定条件的成果,按申请鉴定材料要求进行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全部材料。待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汕头市科技局)和组织鉴定单位(广东省科技厅)批准后,将返还上述材料。成果完成人可通知鉴定委员会成员,按时进行会议鉴定或函审鉴定(附件1),填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附件2),并由鉴定专家签字后,交至学校科研处科研成果与开发科,经学校汇总后,交由组织鉴定单位批准,待组织鉴定单位盖章后,返回《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鉴定完成。
三、鉴定形式
主要采用函审鉴定和会议鉴定两种形式。
函审鉴定一般由5-9名同行专家、会议鉴定由7-15名同行专家组成(一般为单数)。专家成员要求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同学科专业的非本成果完成单位的专家组成(我校申报得项目原则上不要请本校的专家评审)。同一单位的函审专家一般不超过2名。
四、鉴定条件
(一)已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要求(自选项目除外);
(二)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员在名次排列上的异议和权属方面的争议;
(三)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科研管理部门的要求。
五、鉴定要求
(一)申请鉴定的成果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系统性;
(二)基础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必须以论文或专著形式在国内外专业期刊公开发表一年以上,并得到国内外同行引用或应用;
(三)应用性技术成果必须经过实践验证并已进行较大面积的推广应用,已产生较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体现在应用单位出具的应用证明)。其研究论文也必须在国内外专业期刊公开发表一年以上;
(四)推广应用证明是指应用成果单位出具的推广应用该项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推广应用证明要求使用国家统一格式(附件3),并要求盖有应用单位公章(要求为主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或具有法人资格单位公章),有经济效益的还应加盖应用单位财务部门专用章,否则应用证明均视无效。个人信函、新闻传媒报道不能作为应用证明;
(五)药品和生物制品等研究项目,应取得新药证书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植入人体内材料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证明,涉及医疗器械产品的项目,应完成市场准入并提供进入临床应用的政府批文,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计算机软件应进行软件版权登记;
(八)凡涉及实验动物的成果,必须提供:(1)每批次使用的实验动物种名(品系)及其供应单位、供应日期、标准等级和广东省实验动物合格证;(2)进行动物实验的单位(实验室)的广东省动物实验条件合格证;
(九)所有申报科技成果的项目在鉴定之前要先进行查新,查新单位可以选择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十)由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应根据贡献大小的原则,实事求是确定排名顺序,并提供联合申报证明(联合申报证明指每个协作单位同意成果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的排名顺序,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因此联合申报证明应包含各主要完成单位出具的确定牵头申报单位、申报内容、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顺序等内容。凡完成单位排序存在纠纷的暂不申报;
(十一)成果完成人的名次,也应根据贡献大小的原则,实事求是确定。提供的论文无署名者不能作为成果完成人,论文的第一作者原则上应作为成果完成人。完成人排序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应再变动。凡完成人名次存在纠纷的暂不申报。
六、申请鉴定材料的要求
进行科技成果鉴定申请时,一般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五份,附件4);
(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和函审表初稿;
(三)建议邀请鉴定专家名单表(附件7)。
(四)附件内容(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1)申请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资料封面(附件5);
(2)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包括:对成果的立项背景和研究目、研究工作总体思路、技术方法及其成熟的程度、研究结果和创新点、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推广应用情况和推广前景等);
(3)查新报告;
(4)计划任务书及结题报告(自选项目可缺此项);
(5)论文目录及(论文目录的格式见附件6)及相应的专著(或相关章节)、期刊论文和会议论文全文(所提供论著的发表时间须满一年以上,综述等材料不得作为申报附件);
(6)成果应用证明成果表达形式以论著为主的项目,须提供“科技论文引文检索报告”及正引、他引的论文原件;
(7)经济效益证明(须经财务部门核准);
(8)知识产权证明;
(9)联合申报证明(两个以上完成单位项目需提交);
(10)其他证明材料。
七、申报时间:
请所有申请鉴定的项目于11月1日前按照通知要求上交全套材料(至少一份为原件)以及含与上报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材料一套。
八、注意事项:
(一)各位教师在准备附件资料(如:鉴定资料、查新资料、应用证明、联合申报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等)时,在方便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多备几份原件,以便今后申报各类成果使用;
(二)附件材料中所附的论文目录及论文全文,其中论文目录最好按论文水平(如影响因子)进行排序,目录文章篇数不限,论文全文一般不超过20篇,且论文全文顺序与论文目录前20篇文章顺序一致;
(三)在国外完成的科研成果,须提交完成人和国内工作单位同时署名的论文及国外工作单位关于成果权属及同意其申报的证明;
(四)所有上交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
联系人:李润钿 邓勇
联系电话:3271
附件:
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doc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doc
应用证明.doc
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doc
技术资料目录(封面).doc
论文目录格式要求.doc
建议邀请鉴定专家名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