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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0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07-06-06 点击:

    学校各单位:
        2007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立项规模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2007年度计划资助5项。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2007年度计划资助10项。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2007年度计划资助30项。
        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本科高校的在编教师,且申请人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完成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每个申报单位限推荐1-2项。
        三、鉴定和出版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由教育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结项。
        2.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同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四、材料要求及申报期限
        1.申报材料包括《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9份(含1份原件)和所  申报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4套;
        2.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
        请申请人于7月25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交至科研处,同时将申请书(A表和B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 jgao@stu.edu.cn
        联系人:高见
        电话:2902563

    附件:后期资助申请书.doc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doc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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