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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新加坡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编辑: 发布时间:2017-03-03 点击:

    学校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新加坡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现开始接受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新加坡国家研究基金会(NRF)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和之后达成的合作共识,2017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二、2017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协商,2017年NSFC和NRF将在以下两个领域开展合作:

    序号

    合作领域

    申请代码

    1

    量子技术

    Quantum Technologies

    A04、F05

    2

    环境科学

    Environmental Science

    B07、D01、E08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以上合作领域选择一项申请代码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7年批准立项资助的项目执行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7年双方计划联合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量为10项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2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的经费资助(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NRF向新加坡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三、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二)新加坡合作者应符合NRF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RF提交申请。

      (三)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与NRF(中新)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注:“NSFC与NRF(中新)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查重范围。

    五、申报要求

      (一)双方科学家需要分别根据本国基金组织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中方申请人须按照本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向我委提交申请;新加坡合作者应按照NRF的要求同时向NRF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RF(中新)”,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中方申请人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还须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交新加坡合作者向NRF提交的英文申请书的副本。无此英文申请书副本的,将不予受理。

      中方申请人和新加坡合作者要充分沟通协商,在此基础上共同填写NRF要求新加坡合作者提交的英文申请书。之后,中方申请人应与新加坡合作者联系,取得其向NRF最终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副本,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与中文申请书一同提交。

      (三)双方合作者还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研究协议书(附件2),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四)报送材料:中方申请人将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于4月14日前在线提交后,通知创新创业研究院审核。审核通过的请于4月20日前打印两套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书(PDF文件)及附件交至创新创业研究院。  

            (五)新加坡合作者须在NRF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NRF提交申请。  

      六、项目联系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赵闯  张永涛  010-62325454,62325449

           校内:胡云翔  朱长盛  86502813

     科研处

    2017.3.3

    附件1英文指南.doc

    附件2合作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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