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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填写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6-12-13 点击: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通知,现将我校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填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底应结题项目的负责人须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 清单如下: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负责人

     
     

    1

    11271238

    一类Robin反问题的数值解法

    林福荣

     

    2

    11274218

    薄膜中界面相变机制的研究

    王江涌

     

    3

    11274219

    强光场诱导的再散射过程的理论研究

    陈长进

     

    4

    11274220

    周期性纳米结构中量子系统与超快激光共振强相互作用机理及应用研究

    宋晓红

     

    5

    11526131

    莫比乌斯不变空间的内外函数与零点集问题

    鲍官龙

     

    6

    41276179

    植食性海水鱼类消化利用大型海藻的机制与海藻资源的饲料化利用

    李远友

     

    7

    51272152

    氮化硼纳米片的制备、修饰及其聚合物基复合材料性能的调控

    鲁福身

     

    8

    51273108

    基于菲并咪唑衍生物的高效非掺杂深蓝有机电致发光材料的设计、合成及其应用

    佟庆笑

     

    9

    51275281

    无溶剂涂布技术胶黏剂施涂过程的机理研究

    包能胜

     

    10

    51276106

    大型风力机非线性动力学及其优化设计理论研究

    刘雄

     

    11

    51305247

    基于单目视觉多色结构光源的表面三维形貌快速恢复理论与方法

    吴福培

     

    12

    51308330

    非平稳风作用下大跨度桥梁抖振响应时频混合分析方法研究

    周奇

     

    13

    61302049

    靶向超声分子成像的稀疏表示模型分析与应用

    张琼

     

    14

    61307124

    深部采动下红外瓦斯传感特性致变模式及自适应检测机制研究

    叶玮琳

     

    15

    71273160

    管理认知对信息技术商业价值的影响研究

    林丹明

     
     

     

    二、《结题报告》须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进行在线填写。各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三、填写结题报告注意事项:

    (一)请务必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二)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提供的成果包括论文、专利、奖励等,应在项目的执行期内完成的,不能将旧成果充抵新成果,专利的申请期必须在项目执行期内。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四)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妥善保管好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以备基金委审查。

    (五)财务结算与《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说明》表的填写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

    2、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合作单位的参与人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合作单位经费决算表经其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财务决算截止日:经费决算表的财务决算统计截止日期为项目截止日,即2016年12月31日。科研处将委托财务处对所有结题项目自2017年1月1日起冻结经费,冻结期间不允许报账,待2017年4月份结题批复下达后再重新激活。结余经费按照《汕头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仍由项目负责人继续使用2年。

    4、 各位项目负责人登陆财务处“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项目收支明细,编制项目决算表(附件1);如决算表与批复预算对比存在差异的,需填写《汕头大学经费预算调整审批表》(附件2)补办调整手续。“决算表”、“经费调整审批表”以及合作单位决算表(如有)请在2017年1月12日前一式一份交至科研处。

    5、“决算表”、“经费调整审批表”经科研处、财务处审核通过后反馈各项目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据此将相关财务信息录入结题书,并将“经费调整审批表”作为附件上传。

     

    四、报送时间要求如下:

    (一)2017年1月12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网上结题书撰写,并提交。同时单独提交“决算表”、“经费调整审批表”纸质材料至科研处;

    (二)2017年1月13日——16日,科研处、财务处完成审核、反馈;

    (三)通过审核的,请在18日前从ISIS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一式两份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

    科研处:胡云翔  朱长盛 2813

    财务处:张少维 2101

     

    科研处

    2016.12.13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定额补助).xlsx

    附件2汕头大学经费预算调整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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