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广东华侨史》编修工作的部署,促进华侨史课题研究工作更广泛地开展,参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的有关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决定对《广东华侨史》2016年专项课题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的范围及基本条件
1、全校在职人员(含外籍和港澳台老师);每位投标人选投课题的数量 为1个。
2、投标人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须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开展所选投课题研究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具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与研究业绩。
4、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所选投课题领域有相关的研究成果。
5、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任何挂名或不担当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二、招标要求
1、按照《课题指南》方向选题(见附件1)
2、原则上要求2-3年内完成
3、成果形式必须为专著。作为最终成果的专著要求10万字以上,其学术规范参照学位论文的形式,每个课题都要有学术史回顾,但不要求发表阶段成果。史料整理与翻译等非研究类别的形式在课题合同中另外约定。
4、本次招标课题的经费资助金额分为三类:15万元、10万元、5万元。具体经费资助额度待确定立项后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中约定。
三、材料提交
1、投标人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特别委托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6度< 广东华侨史>特别委托项目预算表》(简称《预算表》)、《2016年度< 广东华侨史>课题项目申请评审书匿名评审表》(简称《匿名评审表》);
2、于9月27日发至yczhuo@stu.edu.cn做形式审核,9月29日交终版纸质《申请书》、《预算表》、《匿名评审表》各一式四份至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四、其它事项
1、评标主要参照依据
1)投标人课题在选题上意义突出,内容充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学术价值较高;
2)投标人课题研究方案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实施方案操作性较强;
3)投标人课题组的研究基础较好,实力较强;
4)投标课题经费预算方案合理、实在。
2、组织评标
投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采用专家匿名初评与学科评审组复评相结合的评审方式。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活动。评标时间:2016年10月9日-2016年10月29日。
2、确定及公布招标结果
本次招标经上述评审程序产生的评标结果,招标人将在“广东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11月中旬。经公示无异议后,中标课题将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批准立项,并由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特别委托项目立项书。
3、签订合同
招标结果公示后,招标人(或其指定代表)将与中标人签订《< 广东华侨史>2016年专项课题合同书》。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将按照《< 广东华侨史>2016专项课题合同书》对中标人开展的课题研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中标人完成的课题成果进行检查和验收。
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12月上旬。
4、质疑与投诉
自评标结果公布之日起的7个自然日内,招标人受理关于本次招标的书面形式的质疑和投诉。投标人需提供质疑书或投诉书的原件,以电话、传真、电邮等形式提交的质疑和投诉不予受理。质疑和投诉的内容不得有虚假、恶意成分,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招标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投诉者,招标人将追究相应责任。
招标人在收到有效的质疑和投诉文件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课题研究秘密。
联系人:黄玉梅 卓燕淳
联系电话:0754-86502563
附件1:《广东华侨史》2016年度专项招标项目课题指南.doc
附件2:《广东哲学社科“十二五”规划特别委托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特别委托项目预算表.doc
附件4:匿名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