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专家:
为做好省基金项目高质量评审工作,省基金委近期组织在库专家学科代码更新工作;同时,征集新一批符合条件的高水平专家入库。有关事项如下。
一、在库专家学科更新
省基金委已于2024年5月8日起多次向省基金领域专家库在库专家发送通知短信,邀请登录系统,选择“学科(新版)”并维护个人信息后提交审核。目前部分在库专家未完成“学科(新版)”更新及提交审核,这些专家后续将无法被邀请参加省基金项目评审、验收及咨询活动。请尚未完成学科更新的各在库专家于7月14日前,完成学科更新并在系统提交。
二、征集新入库专家
(一)入库条件
申请进入省基金评审专家库的科学技术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接受专家信用管理,具有参与咨询评审活动的意愿及身体条件,能够独立、客观、公正提出评审意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在职或在岗员工;
2.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近五年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 有基础研究内容的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负责人;
② 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③ 主持过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征集方式及流程
专家入库工作均经广东省科技管理系统阳光政务平台线上完成,首次入库流程为:专家个人申请—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如有)——专家状态变更为“已通过审核”。申请入库工作各个节点均线上完成,实现专家入库全程留痕管理。符合入库条件并有意入库的专家,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申请进入专家库,填报个、信息并于7月14日前提交审核,具体操作指引详见系统—首页“文件资料”。
如前期已根据上述流程推荐专家入库的,请再次核查“专家状态”一栏是否为“已通过审核”,若状态未变更,请点击“专家状态”内蓝色字体,查看停留节点并催办。
联系人:朱长盛 陈锦珊
电 话:86502813
邮 箱:o_kjxmptk@stu.edu.cn
科研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