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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5-21 点击:

    学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附件3)转发给你们,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按照申报通知的规定进行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资助经费和限额

         项目分为: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汕头大学研究基地专项(以下简称研究基地专项)、辅导员专项和一般项目

         研究基地专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项,推荐限额为5项;

         辅导员专项资助金额为2万元/项,推荐限额为5项;

         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项,推荐限额为10项。

         1、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题: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的重要论述开展研究。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开展研究。

         3、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教育强省发展战略研究专题:重点围绕面向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的目标体系与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教育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探索、服务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

         4、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为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辅导员专项,其项目申请人须为专职辅导员

         1、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 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 项目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3、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本次项目。

         4、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计划结束时间统一为2026年12

         5、成果要求:

         1)研究基地专项:课题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或研究报告。成果须与申报课题密切相关,在发表或呈报之前须报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汕头大学研究基地备案。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以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发表1篇以上不少于2000字的理论文章;

       (2)以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报送1篇以上相关研究咨询报告获得副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3)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深圳特区报》理论周刊及《南方》杂志以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发表2篇以上不少于3000字的理论文章。

         2)辅导员专项: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P4以上论文1篇;

       (2)发表P5论文2篇;

       (3)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深圳特区报》理论周刊及《南方》杂志以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发表1篇以上不少于3000字的理论文章。

         三、立项方式

         以学校为单位推荐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gdjyky.gdedu.gov.cn/

    到申报系统下载《申请书》

         2、申请人529日前将《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到o_wkb@stu.edu.cn参加校内遴选及形式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3、 通过遴选者于6月12日前将通过审核的申报书》上传到申报系统(申报系统账号由科研处后续通知),并将《申报书》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A4纸双面印制)交至科研处。

         五、其它事宜

         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在申报系统首页下方扫描“易普客服” 二维码进入在线技术服务咨询,或致电400-800-1636咨询。技术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8:00。

      联系人:黄玉梅  王锐敏

      联系电话:86502563

                                                                                                                                                                      科研处

    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汕头大学研究基地

    2024年5月21日

    20245314附件1 2024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高等教育专项).doc

    20245314附件2:2024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汇总表.xls

    20245314附件3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pdf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
    邮箱:o_kyc@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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