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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度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9-07 点击:

     

    校本部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现开始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

    1、校本部聘任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职、在岗教师;

    2、未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

    3、具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

    二、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1、本年度文科基金分为如下两类:

    A.优先资助领域课题。为鼓励人文社科类研究平台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和培育人文社科类优势学科领域。本年度继续设置优先资助领域如下:

    (1)地方政府发展研究

    (2)粤台企业合作研究

    (3)潮汕历史文化研究

    (4)网络空间领域的新型大国关系

    以上领域为研究基本内容和方向的提示,申请人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无明确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

    优先资助领域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明确所属优先资助领域。学校将根据本年度的申请情况对符合优先资助领域条件的课题优先立项资助。

    B.自选课题。课题申请人可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行选择研究选题。

    2、文科基金项目原则上由各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3、申请人需下载新版《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下称《申请书》,附件2)和《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论证活页》(下称《活页》,附件3)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并向所在单位提交A4纸双面印制的《申请书》与《活页》各一式一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材料;

    4、课题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对申请者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2016年9月30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的纸质《申请书》、《活页》及《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交到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yczhuo@stu.edu.cn,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黄玉梅    卓燕淳

    电话:86502563

    附件1: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2: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4: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
    邮箱:o_kyc@stu.edu.cn
    版权所有 汕头大学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