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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6年度项目“外语学科专项”申报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4-08 点击:

    学校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办”)联合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以下简称“外教社”),设立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外语学科专项”。现正式启动2016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我省高等院校从事外语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则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但可以做为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研究。
      

    二、申报范围
      外国文学研究、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文化与跨文化研究、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教师发展研究、现代外语教育技术研究、外语教学材料研究与开发、国家外语语言战略、外语与区域经济建设等,以及相关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题目自拟。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外语学科专项”的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系列论文和专著三类。(可选其一)其要求分别是:系列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系列论文3篇(含)以上;专著,要求10万字以上;研究报告,要求全文3万字以上。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
      

    四、项数及资助额度

           1、我校限报2项。
      2、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

    五、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人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外语学科专项”申请书》于2016520发至yczhuo@stu.edu.cn做形式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525前将终稿《申请书》一式7交至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3、获准立项的“外语学科专项”项目,参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对于“外语学科专项”结项成果,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将择优出版。

    联系人:黄玉梅、卓燕淳

    联系电话:0754-86502563

     

    科研处

    2016.4.8

    附件1:2016年广东省哲学社科“十三五”规划项目外语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
    邮箱:o_kyc@stu.edu.cn
    版权所有 汕头大学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