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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1-14 点击:

    学校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重大项目(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2、一般项目(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原则上在1-2年内完成,确有需要者,经评审专家一致同意,可延长至3年。

      二、申报条件

      1、学校在编教师(包括外籍和港澳台教师,但申报时必须附有人事处出具的在编在岗人事证明);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除具备以上条件外,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4、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
      (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4)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5)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6)申请成果为近5年(2011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7)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三、资助范围和相关要求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出版方式:
      (1)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商出版;
      (2)相关成果发表、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4、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先鉴定后结项,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审核,颁发结项证书。

      5、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6、我校限报1项

    四、申报方式和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

      2、请有意申报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http://xm.sinoss.net/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点击“项目申报”中项目类别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的“下载申请书”下载《2016后期资助申请书模板(成果介绍+推荐意见)》;

      3、2016年2月25日前将《申请书模板》电子版发到 yczhuo@stu.edu.cn 进行形式审查及遴选;通过遴选的项目申请者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申请书》。

      4、2016年3月2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

      (1)在线下载、打印的《申请评审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

      (2)有关证明材料纸质件和纸质版成果6套。


      联系人:黄玉梅 卓燕淳
      联系电话:86502563

     

    科研处

    2016年1月14日

    附件1: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

    附件2:教育部哲学社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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