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经专家通讯评审和专家组会议评审,科研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汕头大学国家基金培育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文科科研基金项目已经发文公布。请获得资助的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相应项目的合同书,并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合同书一式三份送至科研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以便办理经费划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立项,将作撤项处理。
联系人:
自然科学类:胡云翔 朱长盛,电话:86502813 邮箱: cszhu@stu.edu.cn
人文社科类:黄玉梅 卓燕淳,电话:86502563 邮箱: yczhuo@stu.edu.cn
科研处
2016年1月25日
附件1:汕头大学国家基金培育项目合同书.doc
附件2:汕头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合同书.doc
附件3: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合同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