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每名申请者限报1项,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研究要求
1.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强化创新意识,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申报;
2.研究成果须满足以下要求:
(1)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方面能够发挥显著作用;
(2)申请结项时,著作类成果须已经出版,论文类成果须正式发表(基本要求为五篇以上且至少有两篇在核心期刊发表),研究咨询报告须被实际应用部门(地市级或司局级以上)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3)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请有意申报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http://xm.sinoss.net/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点击“项目申报”中项目类别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的“下载申请书”下载《2015年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并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
(1)双击下载的文件安装到指定文件夹,在安装目录下的《2015年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doc》等四个文件放在同一目录下方可正常填写;下次启用时请直接打开WORD文件进行填写,不需要重新安装,如果在同一目录下重新安装会覆盖您已经填写的申请书内容;
(2)使用电子申请书时,必须打开Word的宏功能,操作方法请查看安装目录下的文档:简要操作说明.doc;
3.2015年3月4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到 yczhuo@stu.edu.cn 进行形式审查;3月9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终稿电子版上传至教育部系统;
4.2015年3月17日前将合格的《申请评审书》(A4纸打印,A、B表左侧合装)一式2份交到科研处,并同时发送确认后的电子文档,须保证和签字的纸质件内容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5.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申报材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联系人:黄玉梅 卓燕淳
联系电话:86502563
科研处
2015年1月8日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2: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doc
附件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