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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5-01-14 点击:

    学校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1、奖项类别:(1)著作奖、(2)论文奖、(3)研究报告奖、(4)成果普及奖;
      2、奖项等级:(1)特等奖、(2)一等奖、(3)二等奖、(4)三等奖;(成果普及奖不分等级)
      本次评奖的总额为900项左右,其中一等奖60项,二等奖260项,三等奖560项,普及奖20项;特等奖根据参评成果的质量情况决定是否授予。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的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资格
      1、申报者应为人事关系在我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
      2、申报者原则上应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合作成果在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的情况下,可由第一署名人以外做出主要贡献的作者(含通讯作者)申报,但获奖后正式公布名单和奖励证书中的排名仍以成果的实际署名顺序为准;
      3、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成果;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4、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
      (1)本届参评成果的起止时间定为201111日至20131231。未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学术文集(含论文集),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公开出版且首次发表内容不低于50%的,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论文作者以单篇申报;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的证明材料;
      (7)普及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类,须提交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8)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时应当附有30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

      (9)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时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作为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评审表》后;

    (10) 在网上发表的论文且纸质媒体(如新华文摘等)转载的,可以申报,发表时间以纸媒转载时间为准。
      5、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教材和教辅;

      (3)不能提交实际应用部门证明材料的研究报告类成果;

      (4)文学艺术类作品。

      四、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实行放开申请,择优遴选上报的方式受理申报。

      五、申报方式
      1、请申请人于35前将《申报评审书》电子版发至yczhuo@stu.edu.cn作形式审核

      2、316前将终版《申报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yczhuo@stu.edu.cn,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终稿交到科研处,材料清单如下:
      (1)著作类,《申报评审表》、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按《申报评审表》、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一式9份;著作报送一式4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

      (2)论文类,《申报评审表》、成果(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按《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一式9;论文原件一份;

      (3)研究报告类,《申报评审表》、成果摘要、成果采纳证明、其他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一式9份;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

      (4)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按《申报评审表》、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一式11;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4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


      3、在所有报送的成果,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申报书A4纸双面印胶装,附件材料申报书装订在一起,避免使用燕尾夹;
      4、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人:黄玉梅 卓燕淳
      联系电话:86502563

    科研处

    2015年1月14日

    附件一: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二: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实施办法.doc

    附件三: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答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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