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关于评选广东省第二届优秀社会科学家的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
二、申报条件
(一)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好,业务精,作风正。
(二)在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人事关系在我省,现仍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
(三)获得哲学社会科学类正高职称10年以上(含10年)。
(四)学术成就突出,在海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具有开拓创新性成果,对我省学科建设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在应用对策研究方面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调研咨询成果,为解决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做出较大贡献。具体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独立完成或担任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曾获得省部级一等奖。
2、担任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文科教材主编。
3、被教育部评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4、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称号。
5、曾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6、曾担任国家级社科类一级学科学会、研究会正副会长。
三、奖励标准
本届全省共评选15人左右,每人奖励6万元,证书和奖金由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颁发。我校限项5人。
四、申报评审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申报评审表》,9月12日前将初稿发到yczhuo@stu.edu.cn做形式审核;
2、9月23日前将纸质材料交到科研处统一报送,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yczhuo@stu.edu.cn;具体提交的纸质材料:《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申报评审表》一式六份(含原件一份)、代表性成果(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或被党政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两份(原件、复印件均可)、获奖证书两份(原件、复印件均可)、有关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均可)两份。
3、评审时间:(1)10月-11月,(2)12月核准、公示,(3)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玉梅 卓燕淳
联系电话:86502563
附件一: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申报评审表.doc.doc
附件二: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奖励办法(试行).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