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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2013年度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7-03 点击:

    学校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推荐工作于7月3日开始(http://www.cutech.edu.cn/cn/kjjl/jybkjjl/xgwj/2013/06/1372355487823672.htm)。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推荐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该奖项设置了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和国家安全类)以及专利奖,共四个类别。

      2、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见推荐具体要求及推荐工作手册)。

      二、推荐条件

      1、自然科学奖:主要论著必须是2012年10月31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所列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

      2、技术发明奖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项目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必须每人都有对应的发明点内容,且每人需有独立的发明内容。

      3、科学技术进步奖: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4、专利奖: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推荐程序

      1、分配网络申报系统帐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7月10日前将姓名、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等信息发送电子邮件到科研处,以便分配登录申报系统“帐号”。

    2、成果登记。报奖成果需先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成果登记请参阅“如何进行成果登记”(http://www.cutech.edu.cn/cn/kjcg/cgdj/webinfo/2008/08/1216958741089790.htm),登记材料报于8月20日前送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报送至教育部。

      3、奖励申报。成果完成人按分配的“帐号”以“完成单位/完成人”身份登录登录 “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kjpj.cutech.edu.cn),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填写推荐书和上传相关推荐材料,请根据报奖具体要求(附件1)及工作手册(附件2)指引填写推荐书。

      4、材料报送。成果完成人于8月23日前完成网络推荐材料提交,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于8月30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3套及其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五、其它注意事项

      1、请在推荐书的“推荐单位意见”栏代拟推荐单位意见(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

      2、有下列情况的推荐项目,还应提交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推荐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说明理由;

      (2)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3)。
      六、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英光、邓勇
      电 话:86503271
      E-mail:ygluo@stu.edu.cn

    附件1:推荐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doc

    附件2: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最终)20130702.doc

    附件3: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附件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pdf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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