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的组织与科学管理,科学评估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成果,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和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决定征集教育科学规划所属的十四个学科组专家,建立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岗敬业;
2、具有高级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学术影响;
3、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学风端正,办事公正,有社会公信力;
4、在职在岗,身体健康,能胜任学术评价工作;
5、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有社会公益心。
二、学科及专家职责
1、十四个学科分别为:(1)教育基本理论与教育史学科组、(2)教育心理学科组、(3)教育信息技术学科组、(4)比较教育学科组、(5)德育学科组、(6)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组、(7)教育发展战略学科组、(8)基础教育学科组、(9)高等教育学科组、(10)职业技术教育学科组、(11)成人教育学科组、(12)体育卫生美育学科组、(13)民族教育学科组、(14)国防军事教育学科组;
2、专家职责:(1)协助制订本学科的发展规划和国家资助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2)评审本学科申报的国家资助课题的申请,提出资助金额建议、(3)参与本学科国家资助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验收和推广。
二、推荐材料提交
1、请有意加入专家库的老师下载并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