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网上重新录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的通知》精神,现将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专家须具备的条件(以下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在我省境内工作、全职受聘于我省法人单位、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
2、曾获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或正式通过了鉴定、验收或结题;
3、副高及以上职称;
4、年龄不超过60周岁(院士除外)。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请填写《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以下称《评审专家登记表》),于2011年10月10日之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cszhu@stu.edu.cn,科研处将对《评审专家登记表》中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统一录入提交到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库中。录入的专家信息经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科研处将发回《评审专家登记表》,由老师打印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并签章完毕后上交到科研处。
联系人:胡云翔 朱长盛
电 话:82902813
附件:
附件1: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登记表.doc
附件2:学科分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