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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1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7-09 点击:

    学校各有关单位:
        2011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资助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资助金额
        1、项目类别
        (1)直接入选、(2)培育建设;
        2、资助金额
        (1)直接入选的发展报告,教育部每年资助30万元,鼓励课题组多渠道筹措研究经费;
         (2)培育建设的发展报告,在培育期内,教育部每年资助5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直接入选:
        (1)成果形式:申报成果为发展报告,名称具有连贯性,至少已连续公开出版2年;
        (2)编写队伍:主编署名可以为个人、课题组或研究机构。主编或负责人须为高校在岗在编专职教师。研究团队内外联合,主要成员相对稳定;
        (3)内容要求:
        ①方向正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②主题突出,符合《项目指南》的研究领域和方向;
        ③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前沿性;
        ④学风优良。成果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⑤已产生重要应用价值和社会反响,得到本领域同行,特别是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评价。
        2、培育建设
        (1)培育建设的发展报告,其名称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指南》。申请者须对《项目指南》之外的发展报告名称作严密的论证说明;
        (2)组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进行长期合作的研究团队,发展报告主编(或负责人)和研究团队核心成员具有较好的前期积累;
        (3)研究团队在密切联系实际,与服务对象开展长效合作,争取资源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三、任务约定
     1、出版:每年正式出版发展报告,封面标识及出版样式遵照教育部社科司统一设计;
     2、成果报送:鼓励广辟渠道,多途径报送研究报告成果,特别是及时主动地将相关对策建议报送上级领导、党政机关和相关实务部门。每年至少提交2份最新研究报告供教育部社科司《专家建议》或《成果摘报》使用。报送要求详见教社科司函[2010]73号、100号文件相关规定;
        3、积极扩大发展报告社会影响
        (1)与国家级报刊媒体进行合作,每年公开发表(布)发展报告核心成果;
        (2)或每年召开一次成果发布会暨相关专题研讨会,邀请有关党政机关和实际应用部门、新闻媒体、专家学者参加。观点和数据公开发布须经严格把关审核,坚持内外有别、正面引导原则,切实维护学术安全;
        4、加强原始数据的搜集、调查,不断扩展数据库容量,提升实证研究水平。切实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5、培育建设的发展报告,除不得使用封面标识及出版样式外,其它约定任务不变。
    四、考核评估
        考核评估周期为3年,由教育部社科司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不合格的将停止资助。项目课题组每年须报送自评报告1份。
    五、申报方式
        1、请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培育)》(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于2011年8月12日前交到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
        2、8月17日前将合格的、A4纸双面印制的《项目申请书》(相关佐证材料一起装订)一式7份交到科研处(如申报直接入选的,需另报送近两年研究报告4套),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ljwang@stu.edu.cn
         联系人:黄玉梅  王丽菊
         联系电话:82902563
     
                             社科司函[2010]73号文件 .doc
                                   社科司函[2010]100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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