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是全年接受申报、分批审核认定的业务。2011年第一批已下达,第二批拟在9月中旬下达。为继续做好我校2011年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的基本要求
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务,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的教师或科技人员。优先选择获得“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百人计划”等国家重点人才培养计划支持或对广东相关产业熟悉,与广东企业有合作基础的教师和科技人员。
二、推荐方式和程序
1、符合科技特派员条件的教师可自由申报,申报时请登陆科技特派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tpy.gdstc.gov.cn/userlogin.aspx)完成网络申报程序,具体流程请参考附件;
2、网络申报程序完成后,请在线打印有水印号的《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1式3份以及《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1式5份,特派员和派驻企业签字盖章后提交科研处,由科研处安排报送。
三、申报时间
1、有意申报2011年第二批科技特派员的教师,请于8月30日前完成所有申报工作;
2、其它批次科技特派员的申报工作长期受理,不设截止时间。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英光、邓勇
电 话:0754-82903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