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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2011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3-01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汕头市科技局《关于推荐2011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汕府科〔2011〕10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1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要求
    推荐项目应符合《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1、推荐项目应是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并已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
    2、推荐项目必须在汕头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者是汕头市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
    3、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二、推荐材料要求
    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材料包括:
    1、《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一式3份(含附件)。
    (1)工业、农业项目附件主要包括:《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研究工作报告、技术经济效益分析报告、检测报告、科技情报查新报告、用户意见、知识产权证件以及环境污染和劳动安全情况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
    (2)医疗卫生项目附件主要包括:《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研究工作报告、科技情报查新报告、用户意见、已发表论文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未经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项目,需同时申报成果登记。成果登记需采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6.0简易版”(以下简称“系统”)填报。成果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在“系统”中打印)各一式2份以及在“系统”中导出的电子文档。
    2、《汕头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简况表》一式26份。
    3、《汕头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情况表》一式1份。
    以上《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简况表》和《汕头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情况表》,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三、推荐时间
    请各单位积极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于2011年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英光、邓勇
    联系电话:82903271
    Email:ygluo@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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