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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请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1-12 点击:

    各位在研国家基金项目负责人:

      现已开始受理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旨在鼓励基金项目承担者开展广泛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活动,推动在研基金项目的科学创新、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提升基金项目的研究水平。同时,鼓励科学家通过广泛的合作与交流,与国外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关系。
      本类型项目资助我国科学家与国外同行就双方共同感兴趣的、与基金项目有关的科学问题所进行的人员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主要用于人员交流和共同组织的科学交流活动,经费可用于我方人员的国际旅费、外方人员来华接待费用(不包括国际旅费)。
      承担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人员可以向相关科学部提出申请。对纳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外科学基金组织、科研机构和国际科学研究机构间合作协议(以下简称组织间协议)的合作交流项目,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发布的项目指南提出申请。

      二、本次申请须在网上填写并提交,具体步骤如下:
      项目负责人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基金委管理系统http://isis.nsfc.gov.cn/portal/index.asp,点击左上角的“国际合作项目申请”——“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合作研究项目”——选择“合作研究项目(非征集项目使用)”和要依托的在研项目——填写申请书——提交——生成PDF并打印。

      三、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期限不得超过2011年度,申请经费3-5万元。
      2、申请者还需提供签订的合作研究协议书或其它双方确认将进行合作研究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或相应材料的内容应包括:对方的邀请函或者确认函,合作研究课题和所要达到的研究目标、双方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者的详细情况、合作研究的计划和进度、合作研究方式与研究成果有关的知识产权处理、合作研究费用分担等事项。
      3、申请者需在本合作项目执行期限3个月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四、拟申请者,请于网上提交申请书后电话告知科研处进行审核提交,并打印审核后生成PDF的申请书一式二份(含合作研究协议书)于2月28日之前报送科研处,学校再统一上报基金委,以便尽早列入2011年度计划之中。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
    邮箱:o_kyc@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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