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及资助方式
(一)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
(二)申请人须结合我省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和建设教育强省总目标,以广东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自行设计具体申报课题;
(三)课题需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
二、申报要求
(一)凡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
(三)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三、申报程序
(一)请申请人认真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11月18日之前交到科研处审查;
(二)11月22日前将合格的A4纸双面印制的《评审书》一式7份交到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ljwang@s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玉梅 王丽菊
联系电话:82902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