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现开始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
1、校本部聘任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职、在岗的专职教学科研人员;
2、未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
3、 具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
近5年参加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且两次以上通过通讯评审的申请人自动获得资助。
二、申报方式材料要求
1、文科基金项目原则上由各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2、申请人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认证活页》,并向所在单位提交A4纸双面印制的《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6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材料;
3、课题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对申请者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请各单位于2010年11月8日前将本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交到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
ljwang@stu.edu.cn,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黄玉梅 王丽菊
电话:82902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