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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被确定为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编辑: 发布时间:2009-12-14 点击: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达了《关于启动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我校被确定为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这是继2007年我校被确定为首批广东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以来,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我校知识产权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将有力地推动我校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近年来,我校对知识产权工作给予了充分重视,特别是以被确定为首批广东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为契机,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创造、运用、保护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形成了一套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完善了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取得显著的业绩。三年来,专利申请的数量每年平均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专利申请的质量也显著提高,到今年12月,2009年专利申请总量已达21件,发明专利申请量一直保持在75%以上;专利转让取得新突破,截止12月,我校2009年专利技术转让已达6项,合同金额165.8万元,超过了2008年以前我校专利技术转让的项目总数和合同总金额。同时,我校也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如在全校学生中开设选修课,成立学生保护知识产权协会,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等,在全校师生中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我校将以试点单位建设为契机,结合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培育、保护工作及成果推广工作,积累试点经验,为全省、全国的知识产权工作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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