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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横向科研项目办事流程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6-25 点击:

    横向科研项目办事流程
        1、学校教师及科研人员与国内外企业单位或个人合作、接受其委托研究、委托开发、或向其提供技术服务等科技活动时,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2、项目负责人与合作方经友好协商后,拟定合同书初稿(各类合同模板可登陆科研处主页下载)。
        3、将拟好的合同书初稿交科研处科研成果与开发科审核,电子版可直接发送到chenjs@stu.edu.cn
        4、审核通过的合同书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科研处主管领导签字,加盖“汕头大学科技合同专用章”。
        5、将“合同书”交合作方单位签字盖章(对方可先签字盖章)。
        6、将双方签好的合同原件送2份(至少1份)到科研处留存,科研处完成项目的登记工作。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款入帐程序 
        第一次到款入帐程序:
            1、携带财务处到款单(或现金、支票)或相关证明材料到科研处科研成果与开发科登记。
            2、由科研成果与开发科开具经费分配单、领款单,设立经费本。
            3、持经费分配单、领款单及经费本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已设立经费本项目到款入帐程序:
            1、携带财务处到款单(或现金、支票)或相关证明材料到科研处科研成果与开发科登记。
            2、由科研成果与开发科开具经费分配单、领款单。
            3、持经费分配单、领款单及原设立的经费本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
    邮箱:o_kyc@stu.edu.cn
    版权所有 汕头大学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