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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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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8650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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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与开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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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8650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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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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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8650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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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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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86502928 0754-8650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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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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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8251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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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类奖励申报程序 | 由于各类奖项来源部门不同,具体要求要视通知而定,大致流程如下: 1、评奖部门通知。 2、科研处组织申报。 3、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应成果材料。 4、科研处形式审查,盖章。 5、报送评奖部门评审。 一、教育部科技进步奖申报程序 教育部科技进步奖于每年六月份开始申报,包括以下六类,需准备的材料和要求分别是: 甲类(理论成果):论文发表一年以上,论文发表、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乙类(应用成果):需提交技术鉴定证书、应用一年以上并提供经济效益证明。 丙类(推广应用成果):须通过鉴定,应用三年以上或获省(部)以上奖两年以上,提供有关效益证明。 发明类:须经鉴定或获得发明专利,未授权的专利需查新报告,并提供经济效益证明。 科技专著类:需提交图书质量证明材料。 科技教材类:教材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1、科研处转发申报教育部科技进步奖通知。 2、申报教师学习有关申报文件,准备相应材料。 3、填写申请书草稿,并交科研处审核。 4、申请书(打印件)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学校公章。 5、材料科研处留存(需原件一套)。 6、上报教育部。 7、教育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函审和专家组讨论)。 8、教育部将结果以公告形式传达给我校,由我处转发给各单位。 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程序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分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进步类每年奖励数不超过300。一般于每年四月份开始申报,申报项目必须是在广东省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属广东省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推荐项目必须经过科技成果评价(鉴定、评审、评估、验收等)和科研成果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准备的材料和要求分别是: 自然科学类:论文、专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需提供相应的论文收录引用检索证明、不多于20篇的代表性论文复印件。成果须经过科技成果评价(评价办法见《广东省科技成果评价办法(试行)》)。 技术发明类:需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及查新报告或技术鉴定证书。并提供相应的研制工作报告。 科技进步类:需提交技术鉴定证书、应用一年以上并提供应用单位经济效益证明。 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科委申报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通知至学校。 2、科研处转发申报通知。 3、申报教师学习有关申报文件,下载并填写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准备相应材料。 4、填写申请书草稿,并交科研处做形式审查。 5、申请书(打印件)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学校公章,科研处留存相关材料一套(需原件)。 6、报送广东省教育厅推荐上报广东省科委。 7、广东省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8、省科委通过媒体公布评审结果。 三、广东省高校科技进步奖申报程序 广东省高校科技进步奖于每年十二月份开始申报,包括以下两类,需准备的材料和要求分别是: 理论成果类:论文发表一年以上,论文发表、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需提供相应的证明,以上材料必须经过函审鉴定。 应用成果类:需提交技术鉴定证书、应用一年以上并提供经济效益证明。 1、科研处转发申报教育部科技进步奖通知。 2、申报教师学习有关申报文件,准备相应材料。 3、填写申请书草稿,并交科研处审核。 4、申请书(打印件)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学校公章。 5、材料科研处留存(需原件一套),办理成果登记手续。 6、上报广东省高教厅。 7、广东省高教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8、高教厅将结果以公告形式传达给我校,由我处转发给各单位。 四、汕头市科技进步奖申报程序 汕头市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必须是为汕头市经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已通过鉴定的应用类项目。 1、汕头市科委下达报奖通知,科研处转发申报通知。 2、申报教师学习有关申报文件,准备鉴定证书及相关材料和经济效益证明。 3、填写申请书草稿,并交科研处审核。 4、申请书(打印件)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学校公章。 5、材料归档(需原件一套),办理市级成果登记手续。 6、上报汕头市科委。 7、汕头市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8、市科委公布结果。 五、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程序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四类,申报项目必须为已获得省、部级奖励二等以上的项目,其它需准备的材料和要求与申报教育部科技进步奖和广东省科技进步奖要求相同。 | 科研成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