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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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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8650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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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与开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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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8650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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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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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8650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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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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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86502928 0754-8650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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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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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8251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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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汕头市科技成果鉴定程序 | 一、申报条件:科研、开发项目完成后即可申请科技成果鉴定。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向学校科研处提出申请。 申请科技成果会议鉴定项目需提供的主要材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研制工作报告;技术经济效益分析报告;产品质量标准;检测(验)报告;用户使用情况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成果,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或证明;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申请科技成果函审鉴定项目需提供的主要材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计划任务书;研制工作报告;技术经济分析报告(医疗卫生专业不用提供);用户使用情况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已发表的论文等。 (二)科研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鉴定条件的,由主管科研领导在《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主管业务部门意见”nbsp;栏中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印章后,向市科技局推荐上报。 (三)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科技成果鉴定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汕头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鉴定专用章”后,方可组织鉴定。 (四)申请省科技厅组织鉴定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审查后,签署意见,推荐上报省科技厅。 | 科研成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