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技术合同认定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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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63号)

3、《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

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核准权限的通知》(粤科管字〔2013〕60号)

 

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

1、登录系统

项目负责人进入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如未注册或忘记帐号密码,请联系科研处获取。

 

2、填写申请书

登陆进入主界面后,选择“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如下图:

 

3、新增项目申请

 

4、选择“行政审批类”——“技术合同登记”

 

5、开始填报新项目

  选择卖方单位(我校为卖方单位):

 

6、填写合同基本信息

填写合同信息和买方信息页面所有红色星号项,完成后保存生成PDF文件,核对无误后提交。

 

注意: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需保存核对后再提交,否则页面有可能会刷新丢失所有已填数据!

7、准备相关材料

在登记平台中,技术合同登记申请表仅填报了合同的基本信息,无具体条款。根据汕头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要求,提交认定的纸质材料包括:

1、   合同文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2、   费用构成清单一式两份;

3、   技术文件一式两份;

4、   涉及知识产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合同,应提交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pdf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_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doc

技术合同认定材料:经费预算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