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转发关于公开征集“小公园开埠区”形象标志LOGO的公告
2017-09-15 00:00:00

学校各有关单位:

       汕头市金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小公园开埠区”形象标志LOGO的公告》,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投稿。

 

 

创新创业研究院

2017.9.15

 

 

 

关于公开征集“小公园开埠区”形象标志LOGO

   

 

为进一步展现小公园开埠区悠久的历史人文风情和潮汕文化内涵,提升小公园开埠区整体形象,扩大小公园开埠区的影响力,经金平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小公园开埠区”形象标志LOGO。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内容

“小公园开埠区”形象标志LOGO,包含“小公园开埠区”图样标志、“小公园开埠区”中文名称、“小公园开埠区”标准色。

二、征集时间及对象

1、活动征集时间:2017年9月10日——2017年10月10日。

2、活动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国内外机构与个人均可参加。

三、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汕头市金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四、作品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城市文化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2、LOGO符合主题,充分展示小公园开埠区整体形象,强调小公园开埠区的典型文化底蕴和文化元素。

3、LOGO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LOGO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5、LOGO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6、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五、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jpqxcb@126.com

联系电话:0754-88081088

联 系 人:陈振强

所有投稿需注明作者信息,应提供包括姓名(或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在内的基本信息。

六、评选办法及奖项

1、本次活动将由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组。评审组在认真审阅参选作品、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确定作品前10名;然后分别对初评作品进行复评,确定入围作品(即前3名)3件;再根据网民建议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一个认可度较高的方案,由主办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对该方案进行审核、完善后,报区政府审定同意,最终确定产生“小公园开埠区”形象标志LOGO作品。

2、本次征集活动对初评前10名的设计单位或个人,分层次给予奖金奖励。其中:第4至10名为优胜奖,给予奖金400元/个;第3名为三等奖,给予奖金2000元;第2名为二等奖,给予奖金3000元;第1名(即获选的单位或个人)为一等奖,给予奖金8000元,并分别授予荣誉证书。

3、本次活动要求入围单位或个人(前3名)需将形象标志LOGO制作成各类实物应用的效果图,对参选入围的单位或个人补贴设计制作费用2000元/个。

4、评审结果将在汕头橄榄台“金平频道网”、金平政务网等媒体予以公示。

七、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2、应征作品如经采用,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3、投稿者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设计规范的电子稿原件,以便获选后提供给主办单位。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可本方案内容。

 

 

 

                     汕头市金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