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发布时间:2008-07-18 点击: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粤教评[2008]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做好2008年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科研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一)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 1、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 (1)申报领域:今年只受理信息与通信、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等3个学科(技术)领域申报新的重点实验室,不受理其他领域的申报。 (2)申报限额: 2个,且不属于同一学科(技术)领域。 (3)申报条件及材料见附件1:《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申报说明》。 2、广东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申报限额: 2个。 (2)申报条件及材料见附件2:广东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依托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学科,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广东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报说明》。 (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1、新增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1)拟新增基地数量:2008年度拟新增3个左右人文社科基地; (2)申报要求:鼓励以省市共建形式申报。申请新增基地须提供学校对申报机构1:1.5的配套经费到位证明,新基地不得与现有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复。具体要求参见《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2、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1)对已有重点研究基地两个重大项目的申报,其中一个由所在基地自由申报;另一个为团队项目,实行招投标; (2)团队项目应标资格:①学术带头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课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②团队具有3-5名核心成员,总人数控制在5-10人,团队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研究业绩显著;③团队核心成员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个团队项目,且必须实际参与承担项目的研究工作;④凡正在承担省基地重大项目且未提交结项鉴定材料的项目主持人,既不能参与自由申报,也不能参与投标。 (三)广东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创新培养)基地及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从今年起,申报广东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同时也作为广东省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申报,简称示范(创新培养)基地。 (1)申报限额: A、今年我校可申报2个示范(创新培养)基地,每个示范(创新培养)基地最多可申报2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B、我校同时可依托于2007年立项的轻工装备产学研示范基地申报1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申报条件及材料见附件4:《广东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及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说明》。 (四)高水平科研项目: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附件5) 1、项目申请人是学校的培养对象且已获得过校内科研资助,但尚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厅局级科研课题资助。 2、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自然科学类项目8项,文科类项目6项。 3、资助经费。今年拟资助100个左右育苗工程项目,文科类和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经费每个分别在2万元和4万元左右。 4、文科类项目申请者年龄须在39周岁以下(含39周岁)、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自然科学类项目申请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申报条件及材料见附件5:《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申报说明》 二、专项资金项目(科研类)申报的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1、2、3、4、5的要求,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工作。 2、所有的申报项目必须填写《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见附件6)。 3、各类项目正式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于8月15日前连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报送科研处相关科室,份数在教育厅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一份。 三、联系人 1.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 联系人:黄静霞 联系电话:829028136 Email:o_kyc@stu.edu.cn 2.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要研究基地 联系人:高见 联系电话:82902563 Email:jgao@stu.edu.cn 3.广东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及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联系人:李润钿 联系电话:82903271 Email:rdli@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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