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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编辑:kyc 发布时间:2025-09-18 点击:

    各相关学院:

    现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https://www.gdsta.cn/tzgg/content_49971),请有意向的教师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可推荐候选人2名,相关学院至多推荐1位候选人;

    二、推荐标准:

    1.中国籍,在广东省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2.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3.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制造业当家、“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公众科学素质提升等,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重大安全挑战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4.事迹感人。典型事迹鲜活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能起到示范带动和精神引领作用。

    5.面向基层。推荐人选要突出基层一线,特别是聚焦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推荐人选中院士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10%,45 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 20%。推荐人选应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厅局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三、请各相关学院按照民主程序推荐,并自行组织遴选,于9月26日前将2025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o_kyc@stu.edu.cn);

    四、学校将遴选择优推荐,通过者请按要求提交正式材料,由学校统一推荐。

    联系人:谢媛芳 郑相立

    联系电话:86502583



    科研处

    2025年9月18日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
    邮箱:o_kyc@stu.edu.cn
    版权所有 汕头大学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