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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编辑:kyc 发布时间:2026-06-16 点击:

    学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附件3)转发给你们,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按照申报通知的规定进行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本年度设立四个研究专题: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全面认识教育的三大属性以及大会擘画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教育强国建设的科学内涵、方法特征和行动路径等方面开展研究。

    ()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研究专题:重点围绕“1333”思路举措的十项重点工作,从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水平、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以及教育服务支撑广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开展研究。

    ()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二、项目限额及经费

    我校限额20马克思主义学院5,其他人文社科学院各2,自然科学学院各1项,每项资助金额不低于1万元。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为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 周岁(1971630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项目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3、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6630日之前)。

    4、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5、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立项方式

    以学校为单位推荐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五、申报流程及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gdjyky.gds.edu.cn/),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639:0063017:00《申请书》见附件1

    2、各学院622前将通过遴选及初审的《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到o_wkb@s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为通过遴选及初审的申报人开通系统账号(后简称:申报人)

    3申报人625《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份(A4纸双面印制)交至科研处。

    4、申报人于626《申报书》(含盖章页)上传到申报系统,科研处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六、其它事宜

    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在申报系统首页下方扫描易普客服二维码进入在线技术服务咨询,或致电400-800-1636咨询。技术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8:00

    联系人:黄玉梅  王锐敏

    联系电话:86502563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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