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学校负责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科技计划科、科技成果与开发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四个行政管理科室,共有工作人员13名。其主要任务是:在校长、分管副校长和学校科研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推动学校的科研改革,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管理,为全校教师、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提供与科研有关的各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