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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第九届汕头市专利奖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6-10-24 点击:

    各有关专利发明人: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发布了《汕头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届汕头市专利奖评审和表彰活动的通知》(http://www.stipo.gov.cn/view.aspx?id=168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汕头市专利奖设汕头市专利金奖、汕头市外观设计金奖,汕头市专利优秀奖、汕头市外观设计优秀奖和汕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奖五个奖项。

     

    (二)汕头市专利奖奖励标准

    根据现行《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市人民政府对获得汕头市专利金奖和汕头市外观设计金奖的,每项奖励三万元;获得汕头市专利优秀奖和汕头市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每项奖励一万元;获得汕头市优秀发明人(设计人)奖的,每人奖励六千元。

    市人民政府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和广东专利奖项目予以配套奖励: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外观设计金奖的,每项奖励三十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和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每项奖励十六万元;获得广东专利金奖的,每项奖励十二万元,获得广东专利优秀奖的,每项奖励八万元。

     

    二、奖项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专利奖的单位或个人须具有如下条件:

    1.所申报专利必须是我市单位或个人拥有的或者在我市实施的,无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并且未曾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的专利。

    2.所申报专利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含9月30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获得授权。

    3.申报汕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奖的发明人(设计人),还必须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工作。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汕头市专利金奖、汕头市专利优秀奖和汕头市外观设计金奖、汕头市外观设计优秀奖,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汕头市专利奖申报书》;

    (2)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专利公告文件等复印件;

    (3)专利有效性证明(即最近一次缴费清单复印件);

    (4)特殊产品相关市场准入证明;

    (5)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及承诺书(经济效益证明由申报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财务章,社会效益证明及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6)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实物、模型或照片;

    (7)申报人不是专利权人的,提供享有该专利合法实施权的文件;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申报汕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奖,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汕头市专利奖申报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和任职证明;

    (3)与本人有关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和专利清单;

    (4)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及承诺书(需个人签章);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方式

    本届专利奖申报采用网上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

    1.网上申报:登录汕头市专利奖申报和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tzlj.stipo.gov.cn,注册申报用户后按照要求将相关申报材料以电子文档(扫描形成每页小于1M的JPG格式文件)方式,添加至系统指定位置,推荐单位请选择“汕头大学”。

    2.书面申报: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发明人打印申报材料及其附件(按A4规格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后提交至科研处。

     

    三、其他

    请有意申报专利奖的发明人与科研处成果科联系,共同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陈锦珊、罗英光,邮箱:chenjs@stu.edu.cn,电话:86503271。

     

     

     

    科研处

                                                       2016年10月24日

    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docx

    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x

    申报书模板.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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