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汕头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推荐本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http://www.shantou.net.cn/News/Show.asp?id=3573),现将申报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要求
推荐项目需符合《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推荐项目应是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并已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
2、推荐项目必须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者是我市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
3、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时,应征得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同意。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二、推荐材料要求
1、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材料一式3份。包括《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其附件两部分。工业、农业项目附件主要包括:《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研究工作报告、技术经济效益分析报告、检测报告、科技情报查新报告、用户意见、知识产权证件以及环境污染和劳动安全情况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资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2、《汕头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简况表》一式11份,双面打印。
3、《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简况表》及技术工作总结等相关附件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chenjs@stu.edu.cn。
三、推荐时间
2016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将于11月进行评审,请有意向申报的成果完成人于9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英光、陈锦珊
联系电话:86503271
电子邮箱:chenjs@stu.edu.cn
科研处
2016年8月31日
附件一: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doc
附件二:汕头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简况表.doc